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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兵去——在校参军答疑

供稿: 时间:2023-10-23 浏览:

01入伍后学籍如何处理?

服役前在高校就读的学生(含高校新生)在服役期间按国家规定保留学籍或入学资格,退役后2年内允许复学或入学。

02退役后学分怎么算?

对退役后回原学校原专业复学的学生,所在学校承认其已修课程的成绩和学分,对已修课程或修完总学时数五分之四的课程,因入伍而未参加课程考试的,所在学校可参考其平时学习情况确定其该课程的成绩,并给予相应的学分。

03退役之后能否转专业?

放宽退役大学生复学转专业限制。大学生士兵退役复学,经学校同意并履行相关程序后,可转入本校其他专业学习。

04退役之后读研,会有什么优惠政策吗?

当然!

政策1:【初试加分】应届毕业生退役后、在校生(含高校新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完成本科学业后,3年内参加全国研究生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政策2:【专项计划】“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招生规模由之前的每年5000人,扩大到8000人。

政策3:【推荐免试】在部队荣立二等功及以上的退役人员,符合研究生考试条件的,可免试(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

05退役之后的我能直接报考军校吗?

具有高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或同等学历未完成国家高等学历教育的在校大学生士兵,满足相应条件可以报考军队院校。大学在校生士兵不超过23周岁。

关键词二求职

01毕业生退役后,还能视同应届毕业生吗?

高校毕业生士兵退役后一年内,可视同当年应届毕业生,凭用人单位录(聘)用手续,向原就读高校再次申请办理就业报到手续,户档随迁(直辖市按照有关规定执行);退役高校毕业生士兵可参加户籍所在地省级毕业生就业指导机构、原毕业高校就业招聘会,享受就业信息、重点推荐、就业指导等就业服务。

02北京市的专场退役学生招聘会,我能去吗?

当然可以!根据北京市《关于做好退役大学生士兵就业工作的意见》等规定,全市每年拿出一定数量的公务员、事业单位、国有企业、非公经济组织岗位,定向考录聘退役大学生士兵。考录聘数量总数不低于当年列入人员范围退役大学生士兵人数的50%,退役大学生士兵可视同为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办理招录用手续。

03能落户吗?

本科以上学历非京籍退役复学后完成学业的在校大学生或应届毕业生,被本市用人单位接收的,可办理进京落户手续。大学生士兵可以参加提干吗?

符合条件的大学毕业生士兵具备在部队提干资格。

关键词三经济

Q.参军入伍会在经济上有什么优待政策吗?

义务兵服役期间,经济优待由家庭优待金、学费补偿代偿、自主就业经济补助、服役津贴和退役金四部分组成。其中学费补偿代偿、服役津贴和退役金分别由国家、军队发放。家庭优待金、自主就业经济补助由各省(市)人民政府发放。学费补偿代偿标准为本(专)科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12000元、研究生每人每年不超过16000元。

北京市家庭优待金和自主就业经济补助由各区人民政府发放,按照《北京市义务兵优待金发放管理办法》规定,家庭优待金按照上年度全市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水平发放。自主就业经济补助按照部队规定退役时间的上年度全市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的2倍标准发放,士官在义务兵补助标准的基础上,服役时间增加1年,增发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