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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方工业大学关于开展审核评估学院自评工作的通知

供稿:信息学院 时间:2023-04-18 浏览:

各学院:

为推动落实《北方工业大学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工作方案》,学校拟开展审核评估学院自评自建工作,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组建工作机构

学院根据学校审核评估文件要求和工作需要,组建审核评估工作机构,由院长、书记挂帅,负责实施评建工作,确保评建工作扎实有效开展。

二、明确评建范围

根据《北京市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实施方案(2021-2025年)》文件精神,学校为高水平应用型大学,适用于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指标体系第二类第3种审核评估:高水平应用型大学。

审核评估核心是对学院人才培养目标与培养效果的实现状况进行评价。学校选取部分指标作为学院自评自建工作的依据和范围(见学院自评报告模板),主要包括学院办学方向与本科地位、培养过程、教学资源与利用、教师队伍、学生发展、质量保障、教学成效、分类发展等方面。

三、制订评建计划,落实评建工作

学院组织学习有关审核评估文件精神,遵循审核评估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审核评估范围、考察重点等,结合学院实际,按照学校的审核评估工作计划规定的时间节点,制订学院评建计划,高质量完成学院自评自建工作(含专家评审、校内实验示范中心、校外实习基地检查等)。

四、梳理教学材料

本次审核评估采取线上、线下评估相结合的方式,各学院在自评自建中,根据自身条件和实际情况,一并做好电子版、纸质版教学材料的整理归档。

(一)基本材料。

各专业本科人才培养方案、学院教学管理规章制度等评估基本材料,要求电子版、纸质版齐备。

(二)教学档案。

教学档案是指在教学管理、教学实践活动中形成的基础材料,是日常教育教学工作的"证据",包括课程大纲、试卷、第二课堂、毕业论文(设计)、实训实习等过程性与终结性材料及教学管理、教学督导等自我评估过程中形成的材料。教学档案按学院日常管理规定存放,应保证档案的原始性和真实性,严禁弄虚作假。要整理好近3年的教学档案。

(三)支撑材料。

支撑材料是指用于支撑或证明《自评报告》等所述内容的相关材料,应做到客观、真实、精简。主要包括教学资料、学生学习档案、各类记录性材料、合作协议及其他佐证材料等。支撑材料以教学档案为基础,与教学档案有交叉的部分无需单独整理。

五、撰写自评报告

《自评报告》是学院在自我评估的基础上,紧紧聚焦审核评估指标,对学院本科人才的培养目标定位、改革建设和培养成效进行全面梳理,由此形成反映自评结果的写实性报告。自评报告撰写理念要到位,事实做支撑,优势要找准,问题要写透。

《自评报告》撰写的质量不仅反映学院教育教学工作的客观状态,也反映学院对审核评估的态度与重视程度,还可以看出学院能否客观清醒地认识自己,是否具有驾驭和反思自身发展的自省能力和水平。

学院撰写《自评报告》时,不得修改一级、二级标题,指标不能少,重点不能丢。字数不超过1.8万字,其中存在问题、原因分析和改进措施部分的篇幅不少于三分之一。

六、提交相关材料

各学院于4月15日前将学院评建计划(纸质盖章版1份+电子版Word)报送评建办公室;5月15日(周一)17:00前将《自评报告》及附件材料(纸质版3套+电子版Word、PDF)报送评建办公室;其中纸质版材料送至敦品楼104,电子版材料发送至zljk@ncut.edu.cn。

联系人:尹天光,电话:88803686